关于2012年度学院表彰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4-05-29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物理院发〔2013〕21号

各研究所、中心:

为鼓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发全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根据《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职工表彰奖励暂行办法》(物理院发〔2007〕3号文件),经学院组织推荐评选,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2012年度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业绩优异、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向上、再创佳绩,学院全体教职工应以获奖者为榜样,积极开拓、不断进取,为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

附件: 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