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工公寓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宣讲会

发布日期:2014-11-12 作者:    编辑:    来源:后勤处

根据《关于为专家、教师公寓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的具体规定(试行)》(甘资房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经协商,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意为我校两批教职工公寓集资贷款,为使职工进一步了解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处邀请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为大家解读相关文件规定条款,请有需要提取或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教职工按时参加宣讲会,并现场解答职工提问。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4年11月13日(本周四),下午2:30。

地点:科学馆报告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