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0 作者:    编辑:    来源: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4〕98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推荐“2014年创新人才推荐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型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附件2)精神,我校拟推荐类型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二、推荐要求

1.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校主要负责人不参与申报。

2.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

三、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4)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5)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6)应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杰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

(7)应为我校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固定人员。

(8)近五年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

(9)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学科领域高水平论文(SCI一区以上);或以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科研奖励(省部级计前两位,国家级计所有人员);或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2)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5)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团队应依托我校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基地,或已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群体计划(如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甘肃省创新研究群体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等)资助。

四、限额推荐

校内各单位限额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教育部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科技部分配甘肃省科技厅推荐名额: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

五、申报程序

1.拟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需填写《2014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信息简表》(附件3)及《2014年科技创新人才推荐对象基本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请申报单位于4月22日下班前将附件3、附件4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科研处(贵勤楼444A室,联系人:张东凯,电话:891433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mpo@l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根据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申报情况,遴选后,择优向教育部和甘肃省推荐。

3.科研处将及时跟踪教育部及甘肃省推荐结果并反馈相关人员,后续申报事宜将另行通知。

有关表格下载见如下网址: http://kjc.lzu.edu.cn/lzupage/2014/04/09/N20140409114617.html

科学研究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