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6163银河net163am委员会换届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6 作者: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中层组织工作细则》的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决定于近期进行换届,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中层组织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回顾和总结学院党委六年来的工作,进一步研究探讨今后几年学院党建工作。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发挥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团结与动员全院师生员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1.总结本届党委的工作;

2.通报党费收交使用情况;

3.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会。

三、学院新一届党委会组成及产生

按照学校党委的换届工作批复,学院新一届党委会设委员9名。通过党支部组织党员酝酿推荐和初选的方式,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并分别采取差额的办法,在学院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第一轮推荐(12月26日)。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充分讨论酝酿,经本支部党员民主推荐,根据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条件,按照尊重多数党员推荐意见的原则,进行候选人的等额推荐。

2.第二轮初选(12月28日)。学院党委根据各支部民主推荐结果,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原则,确定14名初步候选人。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差额投票选举11名候选人并将投票结果上报学院党委。

3.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审批(12月29-30日)。学院党委根据各党支部的投票选举结果,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原则,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1名,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经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学院新一届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党委委员。召开学院党员大会,总结上一届委员会工作,通过《选举办法》、监计票人名单,宣读学校党委对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介绍候选人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选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委员候选人基本条件

1.组织关系在我院且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原则上能工作满一届(四年),其中,学生党员应能任满三年及以上;

2.党的理想信念坚定,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爱岗敬业,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率作用明显;

3.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参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党性观念强,热爱基层党的工作,善于联系和服务群众;

4.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具有较好的群众公认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开展,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选举出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的党委班子。

2.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基层党组织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党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党规党纪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意义,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要求。

3.坚持原则,规范程序。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学院党委和各党支部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选举人的意愿。对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六、组织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学院党委的换届工作,决定成立学院党委换届工作小组,负责换届的各项筹备工作。工作小组由杨毅任组长,王斌、李鹏君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范迪、苏振博、陈洁、黄芙冉、强东妮、高尚等同志组成。

党委换届工作是我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措施。希望全院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切实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广大党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把学院建成高水平研究型的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