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08-31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根据《兰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17〕53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2018年8月30日学院党委会讨论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设置

正科级干部1名。

二、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廉洁清正。

(二)热心服务师生,具备较强的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

(三)熟练办公软件,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理科学历背景者优先。

(五)基本任职条件须符合《兰州大学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校党委发〔2017〕53号)中相关要求。

三、选拔任用范围

现任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科级干部的同志从工作年限和在岗位上的工作表现等方面已满足正科级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具备基本任职资格。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动议。根据工作实际,启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正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

(二)民主推荐。根据岗位要求和干部队伍实际,学院以会议投票推荐的方式确定建议人选。

(三)考察。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发布考察预告,由学院组成考察组,在学院教师代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行政后勤人员等一定范围内,通过考察谈话的方式,对建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汇总拟选任正科级干部的考察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所在党委纪检委员意见。召开学院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学院正科级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新任正科级干部自任职之日起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调整任职岗位。

(五)审查备案。任用人选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后,将有关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备案。

(六)任职。经党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学院在一定范围内对任用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党委办理任职手续,发布任免文件。公示情况、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在10个工作日内报党委组织部存档。

中共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