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推荐2022届兰州大学优秀毕业生和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作者:学工组    编辑:樊金雷    来源:学工组

学院2018级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高校优秀毕业生激励示范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学校现组织开展2022届兰州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现将学院推荐优秀毕业本科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22届本科生,学院可推荐兰州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本科生23名,甘肃省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科生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兰州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和行为,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出早操,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6.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班级前20%。

(二)甘肃省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

1.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体质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2.其他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2022年春季入伍的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占2%的认定比例。

三、推荐程序

(一)3月4日—3月7日

学生登陆学工系统提交申请,3月7日前提交《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至办公楼(学生公寓)25#231,电子版发送至lyq@lzu.edu.cn。

(二)3月8日—10日

学院审核学生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上报学校。

(三)3月11日—

学校统一复核,确定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