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作者:学工组    编辑:樊金雷    来源:学工组

学院全体本科生、各年级辅导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要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调整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上学期未认定但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上学期已认定但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上学期已认定但因休学、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具体参见《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方案》第14条)需停止资助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请、学工组摸排(3月11日—3月18日)

有上述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同学,在3月18日15:00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书或情况说明,学院学工组在此基础上对学院需要调整困难等级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

(二)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审核(3月19日—3月22日)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对摸排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逐一谈话,展开汇总评议,进行复查调整。

(三)学生奖助中心复核审批(3月23日后)

学生奖助中心复核学院上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根据最终认定的困难等级给予相应等级国家助学金资助。

三、工作要求

复查调整工作旨在提高资助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请各年级辅导员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资助资金。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