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18 作者:郭琪    编辑:郭琪    来源:

各年级: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9〕4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额度分配



二、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按月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基础上,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认真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2.各年级要切实发挥好国家助学金助困、育人作用,统筹国家助学金的三个等级;各年级助学金总金额不能超过划拨金额数,且国家助学金评定人数原则上与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人数一致。

3.各年级要组织学生参与监督评审工作,评定结果要按要求进行公示。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0月21日-10月25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递交《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按要求进行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汇总后将电子版《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附件)和纸质版个人申请表收齐一并上交年级辅导员。

2.学院评审公示阶段(10月25日-11月1日)

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按要求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提交至学生处审批。

3.学校审批公示阶段(11月6日-11月11日)

学生奖助中心完成系统审批,将结果反馈学院核对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学校发文(11月12日)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