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作者:张明华    编辑:田贯辉    来源:

各班级: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减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以学校当年认定困难生为准),可申请学费减免:

(一)孤儿(准孤儿)、肢体残疾四级(含)以上学生、烈士子女;

(二)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二)自觉遵守法律、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因各种原因受过纪律处分;

(三)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行为;

(四)自强不息,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良好且上年度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五)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学费减免:

(一)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三)受到学校处分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四)学习不努力,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参加班集体活动的;

(五)生活挥霍浪费,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已享受其他学费资助的。

三、减免额度

学费减免的范围仅限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

四、办理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同时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初审

各年级辅导员对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筛选汇总,确定推荐名单,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审批。

(三)学校复审、公示

学校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受资助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学费减免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公平、学生个人发展,请各班级高度重视,组织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请各年级辅导员于11月3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行政楼231办公室,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审批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zhangmh19@lzu.edu.cn

             田老师 tiangh@lz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