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net163am关于开展2022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0 作者:学院团委    编辑:樊金雷    来源:学院团委

各项目团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结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项目答辩准备(即日起至3月16日)

各项目组需在3月16日20:00之前提交指导教师签字后的《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3份(纸质版)(见附件)、结项成果3份(纸质版)、查重报告(详见工作要求)3份(纸质版),按通知群要求提交到指定地点。

2.学院答辩审核(3月18日或19日)

学院计划于3月18日或19日在榆中校区组织结项答辩,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给出合格/不合格项目,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通知群。

3.结项材料提交(3月19日至21日)

(1)经学院审核结项的项目团队需在3月20日18:00前提交最终版《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1份(纸质版)至指定地点,学院团委盖章、负责人签字后发回。

(2)各项目团队在3月21日24:00前将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团委盖章后的《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PDF版)及结项成果(word版)分别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学院管理在系统内进行项目审查,据实填写项目答辩成绩,并对项目是否通过、是否推优做出评定。

4.学校总结评优

3月26日起,校团委将从系统内对学院结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及评优资格,评优名额取消后不再递补。校团委将根据审核结果确定优秀项目名单,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及科研朋辈导师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朋辈导师”称号,并根据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优秀组织单位”若干。

二、工作要求

1.所有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均须参加答辩;若存在弃项、延期等情况,需由项目团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做出相应处理。所有项目的结项情况均需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备。

2.结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创业执行报告等,科技发明类成果需在学院审核阶段提交实物作品,作品无需提交至校团委但需将作品介绍视频或文稿(文稿需包含图片)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3.各项目组需使用维普系统(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lzutw)对结项成果进行查重校验(查重率=全文总相似比=复写率+自引率+他引率+专业术语)。学院推荐的评优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30%取消评优资格并按照一般项目处理;一般项目查重率不高于30%视为通过,高于50%视为不通过并直接取消结项资格、不再复查,介于30%~50%之间可在修改后进行第二次查重,第二次查重率不高于30%则查重通过,否则取消项目结项资格。

4.为确保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负责人留意“2022年物理院校创”群内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科创学术部联系。

联系人:翟豪  18801350956/1796433489

陈思兰  17763606519/1317966993

蒋之祺  13386639880/1105253066

联系方式:wlxytw@lzu.edu.cn

附件: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书.doc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