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处置废弃物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6 作者: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见学院网页)要求,自2016年4月20日起,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和试剂空瓶将收取费用,其中学校承担70%,学院和实验室共同承担30%(学院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请各位老师在实验过程中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实验方式,尽量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对可重复利用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充分回收与合理利用。任何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弃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附件: 兰州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doc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