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 作者:学工组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本科生各年级:

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校学字[2009]14号)的有关规定与学校通知,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一)孤儿、烈士子女;

(二)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残疾标准,肢体肢残四级(含)以上的学生;

(三)因其它特殊情况提出减免学费申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需报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

二、减免额度

学费减免的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材料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均需提交《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

2.其他申请材料:符合灾区减免条件的学生需提供乡级以上(含)政府开具的受灾证明;孤、残、烈士子女等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校学字[2009]14号)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二)各年级要认真审核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于11月12日前将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表(附件1)等材料(其中证书交复印件)、《本科生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榆中校区办公楼631。《本科生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jun@lzu.edu.cn。如有遗漏不再补办。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组

2015年11月6日附件一:兰州大学本科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附件二:本科生学费减免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