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3-17 作者: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命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了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考核办法。

录取考核办法:

1. 初试成绩合格线为:

考生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应达到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对同等学力考生,还要求政治理论成绩、硕士学位主干课科目加试成绩应达到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业务课(二)成绩同时应达到学院要求。

2. 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申请材料成绩(硕士课程成绩、学位论文评议及评议书、科研情况、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等)×15%+复试成绩((面试+听力)÷2)×85%),分招考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所有拟录取博士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拟录取名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公示3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博士研究生业务课二考试及复试安排.doc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