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甘肃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7 作者: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各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按照我校《关于评选甘肃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我院全日制三、四年级的在校本科生。低年级学生中符合条件且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也可申请(附年级辅导员推荐意见)。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定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即2009—2010学年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分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定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即2009—2010学年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德育课成绩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分必须名列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应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院、班干部及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

三、评选推荐日程及程序

1、3月8日-3月16日,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各班班委会的组织下有序开展,请各班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三好学生”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得我校2009-2010学年“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中提名,“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从获得我校2009-2010学年“优秀副班主任”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班级将提名推荐的学生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年级辅导员经过综合衡量将年级推荐的学生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工组16#631室。

2、3月16-3月20日,学院学生工作组认真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同一学生不得同时申报以上两个奖项。

四、相关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网提出申请。

2、申请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事迹单行材料、2009—2010学年成绩单(加盖公

章)、和英语四级成绩单的复印件。

3、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要保证将个人事迹单行材料按学工部网2009年12月22日发布的《关于推荐“见贤思齐”先进典型宣传材料的通知》要求撰写进行修改,具体为:包括事迹材料、本人(集体)承诺(承诺为需要的师生提供咨询和建议)、基本情况(含联系方式)和风采照等四部分。纸质版交至教育科刘磊老师处,电子版发至cyonline@lz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组陈洁老师,电话:529271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