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第109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2 作者:    编辑:    来源:6163银河net163am

各团支部:

按照党校《关于举办第107、108、109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暨第15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院榆中校区学生参加第10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提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限至少达到三个月;

2. 各团支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名额为所在支部团员总数的15%;

3. 被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在过去的一年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无违纪行为,没有受到学校和学院行政纪律处分;

②学习优良,平时无旷课现象,期末考试无挂科情况;

③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

二、推荐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交个人表现和申请;

2. 团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成员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从而推荐出作风过硬、表现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

3. 团支部书记将支部推荐学生上报至对口的学生党支部。

4. 学生党支部经过民主讨论后,将审查的推荐名单上报院党委。

三、其他要求

1. 提交材料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个人简历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审核表》纸质版,第10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

2. 物理隆基、物理基地及物理学专业的推荐材料请交予榆中校区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副书记李逸群,电话:15095369569;微电子、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的推荐材料请交予榆中校区本科生第二党支部副书记陈伟,电话:15002514987。各团支部向学生党支部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3月6日。

3.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陈洁老师,电话:5292716。

附件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审核表》.doc

附件二 培训班报名表电子版.xls

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榆中校区本科生第一、二党支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